消防工程维护物业注意以下维护工作:
1、按照规定对委托维护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、维护和保养;
2.及时修复消防设施故障,确保其正常运行;
3.每季度检查维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一次,每半年向市公安消防局报告一次。当出现严重故障时,应立即报告;
4.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,随时接受委托单位对消防设施的故障报告并及时排除;
5.维护不到位,造成消防设施损失的,将承担法律责任;
6、消防器材、设施设备不准挪用和移动位置;
7、火灾报警系统每半年测试一次;
8.每季度对楼内消火栓进行一次水压试验,检查供水系统的运行状况。
承担消防设施维护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;
2.具有省级消防工程设计施工资质,并取得市公安消防局颁发的相关证书;
3.有相应的、标准的检测设备和仪器;
4.消防设施调试和维护经验;
5.法定代表人和高新技术人员相对稳定。